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公司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教技厅〔201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4号)以及《福建省关于解决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若干关键问题的实施细则(试行)》(闽科基〔2024〕4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在公司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中的作用,促进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运行机制
第一条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实行公司统一管理,根据学科特点在相关二级单位设置相应的测试平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制定以及开放共享预约平台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各二级单位负责具体测试平台的运行管理。
第二条 用户登录“william威廉英国官网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网址:http://dygx. mju.edu.cn/)预约使用仪器设备。
第三条 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司财务处负责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专项”,做好经费收支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二级单位负责各测试平台的建章立制、人员配备、设备考核、收费标准制定及测试费结算工作等。
第五条 各测试平台设置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技术方案制定、运行管理等工作,每个二级单位设置1-2名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负责样品测试、仪器日常维护及操作培训,每台设备设置1-3名操作人员,鼓励各平台聘用专(兼)职操作人员。各测试平台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校正和维护,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并提供进修机会。
第二章 分类管理
第六条 各二级单位单台(套)应将价值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符合开放共享条件的科研仪器设备(除涉密和国家有特殊要求限制外)统一纳入公司开放共享平台管理。同时鼓励符合开放共享条件的教学设备和价值 30 万以下科研设备纳入公司开放共享平台。二级单位可根据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动态调整共享设备清单并报公司审批。
第七条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行有偿使用,明码标价,分类收费。公司人才培养方案内的常规实验项目的测试收费事宜由各二级单位确定。
第八条 各二级单位依托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开展长期的分析测试业务为主的技术服务项目,应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具体合作事宜。
第九条 对于研究团队和课题组购置和管理的仪器设备,内部有偿使用事宜由研究团队或课题组负责人与公司协商确定,鼓励设备在满足为本课题组服务的前提下对外开放。
第十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实施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研究项目,支持在校员工利用开放共享平台开展创新性实验工作。
第三章 收费管理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由各二级单位根据仪器设备的运行需要,结合学科特点和其他高校的收费标准确定,经公司审核通过后执行。校外、校内、公司内收费原则上分别按标准的100%、50%、25%执行。
第十二条 校内测试费通过项目校内划转,所开支的项目应有明确的测试费预算。校外测试费以转账方式支付。各二级单位若依托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开展长期的分析测试业务为主的技术服务项目,按项目经费的30%将测试费一次性划 拨至公司“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专项”。
第十三条 各二级单位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的各项规定,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减免收费,不得私自收取现金。为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对于利用开放共享平台进行长期测试的校内外用户,各测试平台可根据实际情况下调收费标准,经二级单位研究同意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
第十四条 各二级单位可根据大型仪器设备运行情况对测试费进行动态调整,根据预约情况设置优惠时段,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四章 奖惩机制
第十五条 测试费收入总额(不含签订合作协议一次性划拨经费)的70%作为专项工作经费,划拨至各二级单位。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等日常运行和仪器共享工作相关人员绩效、培训以及劳务费等。
第十六条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专项”收入的30%由公司统筹使用。公司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仪器设备维修维护专项经费,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筹管理,用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日常运行和公司仪器设备维修维护。仪器设备维修维护费用优先从划拨至各单位的专项工作经费开支,不足部分申请从公司仪器设备维修维护专项经费开支。
第十七条 对于开放共享工作执行良好的测试平台,公司在维护、维修经费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于开放共享工作执行不力 的测试平台,公司将在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设备维修维护经费等 方面给予一定限制。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可根据各二级单位的开放共享具体执行情况,对本管理办法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原有《william威廉英国官网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闽院实〔2024〕1号)同时废止。
